您当前位置:首页 > 资讯中心 > 行业资讯 > 《团体标准管理规定(试行)》今日印发

  《标准化法》第二条规定:“标准包括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、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、企业标准。”

  从国家标准委获悉,截至2017年12月11日,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通过注册的社会团体已达1001家,此外还有111家社会团体正在公示中,公布团体标准1991项。

  近日,质检总局、国家标准委联合民政部发布《团体标准管理规定(试行)》。

  团体标准要堂堂正正,不要羞羞答答。无论所谓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、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的“四级”标准,还是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、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、企业标准这5种标准,标准本无高下之分,只有水平高低之别。对于一个团体、一家企业,任何一项标准,只要将其放到合适位置上,就会发挥出应有的作用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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